2024伊春医师资格报名时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号)以及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医考办发〔2023〕24号)要求,现将伊春考点报名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4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考点现场审核时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月21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核日程表安排审核事项,不接受考生个人申请,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实践技能考试
2024年伊春考点实践技能考试全部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两年有效。考试时间如下:
三、医学综合考试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二)计算机化考试加试部分
(三)“一年两试”试点工作
2024年伊春考点将继续申请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考试时间如下:
四、报名资格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参加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进行网上报名,执业机构(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存在跨省、市的,由执业机构(试用机构)推荐,可在执业机构(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其执业机构(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试用期满1年结束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29日。助理执业医师升执业医师的注册截止时间到2024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医学综合考试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02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合格考生试用期满1年结束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
(二)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安排,2024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开展院前急救、军事医学和儿科专业的加试。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相应专业加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各报名点要按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并将加试考生做好统计。
(三)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考点现场资格审核时根据通知单核验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四)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要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毕业证丢失请提供学校出具的正规毕业证明书。
(五)由于省教育厅已停止中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对于2006年(含)以后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在黑龙江学分银行网址查询后打印查询结果,2005年(含)以前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学籍、入学三联单原件。
(六)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
(七)其他要求
1.考生要确保个人信息录入准确,审核通过并取得医师资格证后的考生信息,国家不再受理考生信息修改。
2.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单位考生报名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让每个考生都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服务周到,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政策问题,各报名点应集中向考点反馈。
联系电话:3907525,3907524
附件:
1.2024年资格审核提交考区材料及排列顺序
2.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6.伊春考点及各县(市)区卫健局联系方式
7.考点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